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,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旨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。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,国家宪法日不仅是一个纪念日,更是一个重要的法治教育和宣传平台。正好有秦嘉禧、秦嘉禾的妈妈在天宁区检察院从事相关工作,特此邀请她来为小朋友们带来一节“法律大讲堂”的活动。
法律不仅仅会告诉我们哪些可以做,还会告诉我们哪些行为不可以做,如果做了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,比如会被关进监狱,失去自由,更严重的,还会失去生命。所以,学习了解法律,不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,也是保护我们自己。
检察官提醒:动画游戏要注意,偷盗抢劫不模仿;伤害打斗要远离,遵法守法我最棒。
场景再现一:学校里,同学老是抢我的新文具,怎么办?
应对要点:建议同学们要勇敢地拒绝,主动告诉老师或家长。但是不能因为这种情况就和同学们打架哦!
场景再现二:上网课时,收到中奖信息或跳出红包信息,能不能点击呢?
检察官提醒:(带领同学念手势歌)遇侵害,别惊慌,多警惕,少冲动,防诈骗,财放心。